①该品的临床效应与血药浓度可不完全平行,剂量调节以临床效应为准;
②肾功能损害时剂量须减少;
③有心力衰竭症状的患者用该品时,应先给洋地黄苷或利尿药,如心力衰竭症状仍存在,应逐渐减量停用;
④该品的停用过程至少 3天,长可达 2周,如有撤药症状,如心绞痛发作,则暂时再给药,待稳定后渐停用;
⑤与饮食共进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
该品应用过程中,不能突然停药,以免发生停药后综合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