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尿嘧啶(Fluorouracil)的药物禁忌说明,氟尿嘧啶(Fluorouracil)禁忌为:1、对氟尿嘧啶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妊娠期妇女禁用;3、哺乳期妇女禁用;4、儿童患者慎用;5、肝功能损害者禁用;6、与其他抗癌药物联合应用时需谨慎;7、高血压患者慎用。
氟尿嘧啶(Fluorouracil)是一种常用于治疗乳腺癌、消化道癌肿(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胆道系统肿瘤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肺腺癌等多种癌症的药物。使用氟尿嘧啶需要严格遵守其药物禁忌,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1. 心脏疾病禁忌
氟尿嘧啶治疗可能对心脏功能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对于已经存在心脏疾病的患者,特别是严重心律失常或心衰患者,禁忌使用氟尿嘧啶。
2. 骨髓功能不全禁忌
氟尿嘧啶可能导致骨髓抑制,使血细胞减少,因此对于骨髓功能不全的患者,如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等,禁忌使用氟尿嘧啶。
3. 孕期禁忌
孕妇禁忌使用氟尿嘧啶,因为该药物可能对胎儿产生致畸作用,且可能导致流产。同时,哺乳期妇女在使用氟尿嘧啶期间应停止母乳喂养,以避免药物通过乳汁传递给婴儿。
4. 严重肝功能损害禁忌
氟尿嘧啶主要通过肝脏代谢,因此对于存在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如肝功能代谢率低于正常值50%以下的患者,禁忌使用氟尿嘧啶。
综上所述,氟尿嘧啶作为一种治疗多种癌症的有效药物,但在使用时必须注意患者的身体状况和禁忌情况,以确保治疗的安全和有效性。患者在接受氟尿嘧啶治疗前应向医生详细报告自己的病史和身体状况,以便医生能够制定最合适的治疗方案。